-
2009-04-19
法理学的经典虚构案例——洞穴奇案 - [相与醉沧州]
版权声明:转载时请以超链接形式标明文章原始出处和作者信息及本声明
http://coralvia.blogbus.com/logs/38145504.html
近来在浙大上JM的课程,上法理课的一共是四位老师,其中夏立安老师和陈林林老师都提到了一个法理学上的经典虚构案例——洞穴奇案。
这个虚构案例最早由富勒提出,并根据不同法理学派的观点虚拟了五个最高法院法官的判决,其后,萨伯又针对此案例,虚拟了九位最高法院法官的判决。这十四个判决中,支持执行死刑和支持无罪判决的各六,而因为无法判案退出审判和因为利益冲突回避的各一。有趣的地方在于,这十四个判决中,有认为此案为疑难案件(不能依据现有法律直接判决),也有认为此案的判决是十分容易作出的。这异彩纷呈的判决中,即便是相同结果的判决,其推理过程也不尽相同。两位作者同时采用了幽默的笔调,使得判决绝非枯燥的法哲学阐释,而是更接近真实的判词。在十四个判决中,你将会发现不同法哲学流派对法律本源理解的区别,同时各种不同观点的激烈碰撞能锻炼大脑的逻辑能力,以至于我在阅读时,时常需要停下来,想想前面几种判决中的观点。
简单介绍一下案情(以下内容来自维基百科):
· 五位探险队员在洞穴探险中发生山崩被困
· 由于没有按时回家,故营救几乎是立即展开
· 营救途中有十个营救人员死亡
· 探险者只带有勉强的食物
· 在被救的第二十天,营救人员与他们取得无线电联络,被困者知道尚有最少十天方得被救
· 专家告诉他们在没有食物的情况下再活十天是不可能
· 八个小时后,被困者再问专家如果他们吃掉其中一个人是否可再活十天,得到的答案是肯定的
· 被困者问以抽签的形式决定谁该死亡是否可行,包括医学家、法官、政府官员、神学家在内的人都保持缄默
· 之后他们自愿关上了无线电
· 在第二十三天,其中一名同伴被杀死吃掉
· 被杀害的人是最先提出吃人及最先提出抽签的人
· 大家曾反复讨论抽签的公平性
· 在掷骰子前,最先提出抽签的人(即之后的被害者)撤出约定,期望再等一星期
· 其他同伴只询问他是否认为掷骰是公平,受害者并无异议,其他人替他掷骰,结果是对被害者不利
· 法院陪审团作特别裁决,只证明事实,有罪与否留给法官断定
· 初审法院已判处被告有罪并处死刑,案件已去到最高法院的上诉审
· 在此案中,法官不允许自由裁量
-------------------------
本书由大陆学者翻译,但不晓得为什么国内竟然没有出版(很遗憾),我是07年通过互联网购得,有兴趣的同学可以通过互联网购买或者查阅相关电子文档。等我有空,再把每个法官的观点整理分析一下,维基百科中可以查到一部分,但不完整,也缺少分析。









评论
Harvard Law Review
Vol. 62, No. 4, February 1949
© 1949 by
The Harvard Law Review Association
Cambridge, Mass., U.S.A.
有时间看看试试。